近日,据民航局空管局明传电报下发关于成立空管系统促进低空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低空空域改革部署又迈出了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领导小组下设8个项目组——
1、规范标准组。
按照民航局工作要求,组织完善涉及低空经济的管制运行相关规章标准,做好低空经济管制服务保障人员能力培训和资质管理。(空管部牵头,人力部、安全部、运行中心参加)
2、通信导航监视保障组。
根据 D、E 类空域内实际运行需求,协同地方政府、空域使用单位、相关企业,统筹组织研究制定通信导航监视保障方案与技术手段;指导相关单位开展设施设备建设和运行保障。(通导部牵头,财务部、空管部、基建部、运行中心、空域中心、技术中心、情报中心、指挥部参加)
注:D或E类空域划分及相关要求——
1.划设地域及范围:
①标准气压高度高于20000米为D类空域;
②A、B、C、G类空域以外,可根据运行需求和安全要求选择划设为D或E类空域。